2011/04/10

霍布斯何以相信及如何論證人在自然狀態中相互為敵,又確信人們可以共享和平與安全? 97114137

霍布斯認為人是平等的。因為即使再強壯的人,身體結構都是脆弱的,不是只有身體強健的人能夠傷害弱者,弱者也可以很輕易的殺掉比他精壯的人。以這種最原始也最直接的的想法為基礎,人跟人之間在自然狀態中會尋求自己的保存,而霍布斯認為,人們追求保存是自然,用任何手段去保存也都是自然!在自然狀態中,沒有評斷是非好壞的標準,沒有客觀,只有主觀。只要他認為他的行為或是他想得到的,是必要的,他就擁有自然法賦予他的權利使他去追求保存。

用任何手段去維持自己的保存理所當然會造成彼此的恐懼,所以霍布斯認為人們會建立聯盟來保護自己的生存,這不是因為團結力量大,而是藉著恐懼這個共同點,團結彼此,藉以達到逃避所有人都是敵人的事實。霍布斯認為聯盟的產生不是經過武力就是經過同意,所以不管是被強力逼迫還是溝通妥協,都能夠產生人必須靠聯盟來維持自身的保存的共識,而聯盟的保存關係著彼此的依存,於是必須接受聯盟為大的洗腦。他也提到戰爭和維持保存是相悖的,事實就是如此。所以我們不得不接受和平這個條件,因為在自然狀態中,死亡才是唯一的惡。

我認為藉由塑造出一個共同敵人,來團結所屬的聯盟,也許有些人會認為這跟毛澤東的統一戰線理論有些雷同,"聯合次要敵人,打擊主要敵人",但我認為根據這個命題,霍布斯的論點是人,不是天生適合社會的動物。內容我就不贅述,重點在於聯盟這個行為不自然,更不是天生的!因為嬰兒不會懂。我不能接受他認為自然的標準,既然彼此都互相猜忌互相傷害,人們憑甚麼做出可能會利於其他人的事情,人們又憑甚麼能夠判斷出友善的層級?霍布斯的附錄中有提到:我們不可能將自然狀態下的兒子理解成會傷害父親的人。我覺得很荒謬,自不自然都是霍布斯自己決定似的。如果要討論自然狀態,每個人都會與彼此為敵,對於個體來說沒有和平!聯盟不可能產生,因為不會有信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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