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/04/11

霍布斯為甚麼及如何否定「人天生適合社會生活」?您認為,亞里斯多德的「人是天生的政治動物」是否已遭到霍布斯否定? 97114238

亞里斯多德   

亞里斯多德認為,人是天生的政治動物,也是唯一一種政治動物,雖然蜜蜂、螞蟻等動物,與人一樣是具有群居性的動物也具有互相溝通的能力,但還是與人類不盡相同,人類使用語言追求生存以外的善,人與人之間靠著言語建立彼此之間的關係,語言對人類來說,不止於表達情感、情緒,更是探討真理、議論真理、尋找至善的重要工具,並以此構成人類所賴以維生的城邦以追求共同的善。  


至於人類組成共同體的目的,為的是追求一種共同的善,一開始是生育的善,所以組成了家庭,當家庭的善滿足了,人就會繼續向下一個層次前進並追求更高的善,最後組成城邦而達到至善,這一切都是因為人是社會動物,需要合作以追求自足,人們各安其分,達成經濟獨立,而城邦便達到了至善。


霍布斯  


對霍布斯來說,人是自然上平等的,因為在自然狀態下,人是貪婪、自私、具有侵略性、想要支配他人的,且人們亦不會放棄自身之自由意志,而任由他人之配,因此人們對彼此這樣的加害意圖以及能力心知肚明,造成了這樣的平等,就這幾點看來,霍布斯認為人並非天生的社會動物,因為人本質上與其他的人類處於敵對的狀態(every man is enemy to every man),不可能天生適合社會生活。  


但也就是因為這樣的恐懼產生了對社會的需求,對人來說,至惡就是在暴力中死去,而人類的自然狀態,一個互相加害的狀態,很容易導致這樣的結果,因此,人類之間必須以協議的方式建立社會以及正義,用法律來衡量正義,如此一來在公民社會中,人與人之間的公民美德就可避免人死於暴力之下,簡而言之,社會以及和平是建立於人們畏懼死亡的心理,所以放棄了自由,被國家支配。


霍布斯 v. 亞里斯多德  


亞里斯多德的社會是建立在人是天生政治動物的前提之上,因為追求共同至善而建立城邦,而霍布斯的立論則認為人不是天生適合社會生活,他認為人並不是天生的社會動物,因為人存有加害對方的心理,詭詐且貪婪,而建立社會是基於對死亡的畏懼,而需要協議來防止暴力死亡,將自身置於國家法律之下,他認為人類能夠適應社會並不代表人類就是社會動物。   


個人認為,首先霍布斯並沒有否定語言這一項政治動物的基礎,人類與生俱來此項能力,就如同霍布斯所作-議論,人類仍然具有追求共同的善的能力,亞里斯多德所主張的至善是一個各方面自足的狀態,即使人們是因為畏懼死亡而結合而達成協議,但也是由於這樣的恐懼,人們為了面對恐懼而建立社會,並且因為社會生活而考量社會的利益以及社會的存續,也就是追求共同的善,這一切也是源於人類互相的溝通、探討這樣的政治本能才有可能建立協議而建立社會,所以人仍然是天生的政治動物,不是天生適合社會,但是因為政治本能與社會的需求而建立社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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