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/10/17

〈克里托〉提問五 97114234

如果政治與法律不可免,同胞之情不可少,身處其中又明白這一切的哲學家,除了私下且迂迴地教導同胞認識自己的無知,勸人為善,探究真理之外,有無其他改變現實的途徑?


雅典法庭因為蘇格拉底的學說,有鼓勵年輕人邪異思想的嫌疑,宣佈他死刑。 雅典的民主政治是以自由的理念為基礎,其自由並非無秩序,而是由法律來保障,規範的。 雅典法官曾經對蘇格拉底說:我們的判決,不能如你的意,那麼你可以帶走你的財產,到你喜歡的地方。其他人 若有這種想法,也可以投奔到其他的殖民地或別的國家,我們絕不妨礙或禁止。 我認為蘇葛拉底可以和當局者妥協,態度不用那麼強烈,但是這樣對蘇格拉底是一種侮辱,他一心一意求死,且 認為死亡只是人生的另一個開始。蘇格拉底有逃走的機會但是他不願意逃走。因為雅典的法律是蘇格拉底一心要 遵守的,也在他心中產生很大的迴響,這是他不離開雅典的理由之一,即使死到臨頭,也絕不逃亡。蘇格拉底並 非否定雅典的民主政治,相反地,他深愛自己的祖國,雖然在某些方面,持有不同看法。 在之間有許多矛盾。 最後,在當時整個雅典大環境下,我認為要改變的是蘇格拉底自己。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